開始的結束 – 香港智慧城巿藍圖2.0

政府在十二月十日公布《香港智慧城巿藍圖2.0》,提出超過130項智慧城市措施,也是新任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上任後首份針對香港智慧城市發展的政策及措施文件。《藍圖2.0》比之前2017年的版本更全面及實在,推出了多項的新措施,包括智慧政府、智慧市民、智慧出行、智慧環境、智慧經濟。一些其他城市已開展的應用,例如網上仲裁、機械人巡邏、健康碼等,也終於準備在香港應用。下一步要看如何儘快落實。應用更廣泛固然重要,同時,政府也需要想想在粵港澳大灣區背景下的跨境非敏感數據的信息流工作,以及研究為數據立法,為建設智慧灣區一同努力。

要展示城市的智慧,重要是我們的智慧城市大腦不單擁有眾多數據匯集而成的大數據,也要建立一個能溝通與處理模式,才能方便流動,由需求帶動更多便民的應用。這方面,一是要解放思想,多點利用民間智慧,二是要建立促進數據應用以及數據成為資產的法律支撐和交易體系。數據如果不通,應用不到,再開放多少數據也是徒然。我們不應單單為「資料一線通」,4180個數據集、1390 個應用介面感到自豪,而是要想想如何利用這些數據去做好電子政務,如何讓這些數據給跨部門,甚至民間一同應用。高手在民間,要多鼓勵企業利用這些數據開發創新應用,讓數據除了方便市民外,也能創造價值。政府未來的工作需要進一步打破「信息孤島」問題,把不同部門的數據好好溝通起來,利用數據化手段去協助政府的治理。其中機器可讀(Machine Readable format) 雖然業界提出已久,但看看現時以PDF 形式去公布染疫人士的大廈名單、航班等,就知道路還很長。

今次《藍圖2.0》談到不少香港創新科技的應用,例如「智慧廁所」、利用機械人進行機場客運大樓巡視、處理行李、清潔、消毒、協助提早偵測郊野公園山火等, 值得讚賞。事實上,筆者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來政府去年已經推出支持創新的政府採購政策-“除非採購部門有絕對需要、並獲得事先批准,否則一般不應把投標者的經驗列作參與採購的必要條件。這項新規定降低了參與政府採購的入場門檻,有助鼓勵中小企及初創企業參與競投。而且,為免令中小企及初創企業處於非常不利的位置,在評分制度下評審投標者的經驗(但並非作為採購的必要條件)時,有關的比重佔總技術分數一般而言不得超過15%。”總算是改變了以前一直為人疚病的”Proven solution”的反創新採購規定。可惜宣傳還是不足,推出了超過一年筆者也是最近才知道。政府帶頭作示範作用,令市民感受到香港科技初創產品與我們息息相關,就可以營造更好的科技氛圍,吸引更多人從事研發工作。

筆者相信《香港智慧城巿藍圖2.0》正如丘吉爾所說是“the end of the beginning”。從2015年梁振英特首施政報告提出發展智慧城市以來,政府總算找到了感覺。未來我建議要研究如何開展跨境數據工作,例如從食物安全,貨物資訊等非政治敏感數據入手,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一同研究如何打破現時信息流不通暢的困局,甚至以多少數據能夠跨境應用作為表現指標之一,一同為建設智慧大灣區而共同努力。

(刊於2020年12月17日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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