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指日可待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最近出現新進展,內地與港澳金融監管機構正式簽署諒解備忘錄,進一步落實執行細節,涉及監管訊息交流、執法合作、投資者保障及聯絡協商機制等方面,「跨境理財通」的正式啟動漸露曙光。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粵港澳大灣區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包括「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是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專戶,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北向通」則指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投資專戶,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南向通」和「北向通」的資格條件、投資方式、投資產品範圍、投資者權益保護和糾紛處理等,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管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澳門金管局商議確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使用人民幣結算、在離岸市場完成資金兌換。

「跨境理財通」是繼「滬港通」、「深港通」以及「債券通」之後,國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擴大香港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又一重要措施,對促進內地金融市場開放、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活力等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一方面可以讓投資者的產品選擇更多元化,港澳市場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分散及多元化投資管道。銀行業界認為,大灣區2030年的經濟規模估計將擴大至4.6萬億美元,日益增長的理財需求有望為金融機構帶來更大的發展及機遇。預計金融服務業複合年均增長率(CAGR)將達10.3%2025年區內銀行業的總收入1850億美元。

「跨境理財通」對粵港澳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出更高要求。人行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與金管局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之間尚未有介面,境外金融機構需通過中銀香港與人行實現人民幣跨境清算。

金融沙盒助訊息互通

筆者相信,隨着「跨境理財通」等金融業務的不斷增加,將會促使三地協同設立覆蓋大灣區範圍的實時、低成本跨境支付清算系統,提高粵港澳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準和香港的離岸人民幣市場地位。未來在深化大灣區金融合作上,也要考慮資金及金融資訊互通提高大灣區金融服務水準。

自「大灣區規劃發展綱要」2019年公布以來,去年5月人行等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推26條措施,去年7月,廣東省發布5個方面涉80條金融舉措,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

穩妥推進「跨境理財通」需要有效的跨境監管、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由於「跨境理財通」允許金融機構跨境從事零售業務,在監管訊息交流、執法合作、投資者保障及聯絡協商機制等方面加強粵港澳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保障機制。筆者認同銀行界所提出從涵蓋風險較低、相對簡單的投資產品起步。當局可考慮設立跨境金融沙盒,進行跨境雙向訊息互通,實現大灣區的規則銜接及制度創新,令「跨境理財通」可以發揮作用。

(刊於2021年3月8日信報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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