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合作3.0為香港經濟騰飛做好準備

最近在深圳黨代會報告,有建議認為深港合作已從製造業合作(前店後廠)為主的“1.0”版本、以服務業合作為主的“2.0”版本,進化到現在以科技創新合作為主的“3.0”版本。加上發改委4月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也談到支援港澳元素較為突出的科技創新平台、由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平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的高等院校、連接內地與港澳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工程等。令深港合作3.0的行情更進一步看漲。

筆者記得2014年就任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時,正正是國家積極推廣現代服務業的時候,前海的定位是“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隨著深圳科技的發展,筆者早在2017年已經提出深圳的科學技術,與香港的金融場景合作,將有助推動大灣區的“金融+科技”的發展。一直以來筆者也參與推動大灣區的產學研合作,積極引入不同項目。

在深港合作3.0背景下,我認為有三個方面需要處理,第一是G-2-G(政府對政府)合作;第二是深化產學研合作;第三是人才的合作。

在大灣區的產學研的合作,香港要主動參與國家的“自主創新”與“開放創新”,透過大學、高等研究院及研究機構的合作,把香港的基礎與應用科技,配合深圳產業化的能力,大灣區的量產化能力,去把高新技術商業化及市場化,做到如廣東省十四五規劃所說“產品+產業+集群+產地”的區域品牌創建機制。同時兩地政府應該加大力度鼓勵企業“拉”動應用研究,同時也有改革大學及研究機構的獎勵和評核機制,鼓勵他們和企業合作,這樣才能把大灣區創造為國際級知名的科技創新中心。

要達到實現深港聯動3.0的目標,我們的政府需要以打通技術流,確保人才、儀器、科研資金、知識產權、研究資訊能夠在大灣區雙向流動為目標,在港及在深的企業能夠有方便的商流,做到境內外的互相支撐,這需要在政府及政策層面,以友善及互相學習觀摩的心態與態度,做好G-2-G的相互合作,提出更多深港合作項目,有推動才會有動能,有動能才會有更進一步的發展。政府也需要研究可否利用科技去解決不通的問題,可否利用數字方法去突破物理空間的障礙,例如網上報關、申請、繳費等。另一方面,正所謂“通則不痛、痛則不通”,兩地政府需要下決心,藉著前瞻性的策略去處理現時企業及人才所面對的痛點。政通、人通,就自然會“生意通”,產業好自然會生活好,人民的幸福感及獲得感才會得到提升。

筆者認為人才是大灣區最重要的基建,深港合作3.0不只需要高端的人才,同時亦需要從高職到碩士的的優質中端或技術人才及技術經理人,協助高端製造業及高端服務業的發展,增加合作的效益。全方位的人才合作,一同吸引世界頂尖的科技人才在深港集聚,才能有助打造更多更成功、更高層次的科創企業,做好品牌,深港拼船做好世界一流的科創樞紐,向國際市場邁進。

自創新及科技局成立以來,香港特區政府已經有不同的創新科技政策及措施出台,唯受到種種外來因素所影響,香港似仍未抓緊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機遇,需要在官產學研協作上,加大力度,政府也需要更宏觀的科技藍圖,並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中談到的科技創新及數字經濟的發展,我們才有望在競爭激烈的全球環境下,透過深港合作3.0,鞏固實力,為下一浪經濟騰飛做好準備。

(刊於2021年4月30日紫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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